本项目为郑州市中心医院对全院放射诊疗设备进行性能及工作场所放射防护效果检测项目,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郑州市中心医院对全院放射诊疗设备进行性能及工作场所放射防护效果检测项目
二、项目概况
放射诊疗设备项目概况:放射诊疗设备共26台,其中本部20台,高新院区5台,康复院区1台。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具备承接项目的能力。
2.供应商提供的服务,需符合国家质量标准、行业标准和专业标准等相关标准,并能确保在采购合同有效期内按照合同中规定的内容提供具有效力的检测报告。
3.不得有商业贿赂和不正当欺诈行为,如供应商被证实有以上行为,将被视为不合格。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能承担采购项目供货能力和服务。
5.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不得存在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被吊销(撤销、注销、收缴)相应资质(许可、认证)类证书,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在处罚期限内,或存在其它影响采购响应及履约能力的情形供应商经营行为。
6.供应商经营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7.相关检测及报告出具工作应在项目中标后20个日历天内完成,检测报告需符合上级卫生主管部门要求。
8.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能承担采购项目供货能力和服务。
9.供应商经营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10.本项目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
2020年11月12日至2020年11月18日
【8:00-12:00;14:30-17:30(工作日)】
2.报名地点
郑州市中心医院采购管理办公室(办公楼四楼)
3.报名要求
3.1行业资质
河南省卫健委《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甲级);需提供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3.2其他要求
3.2.1需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或备案经营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3.2.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中国人民银行企业信用报告、近半年完税证明;
3.2.3近三年财务报告;
3.2.4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合同。
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
五、评审
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采购单位:郑州市中心医院
地 址:郑州市桐柏北路16号
邮 编:450007
联 系 人:于老师
电 话:0371-67690148
邮 箱:zxyyzbb@163.com
发布日期:2020年11月11日